1.諮詢及催眠為自費,不會有健保就醫紀錄
2.個人資料運用:本人同意台灣催眠協會/及催眠師在中華民國境內以書面或電子等方式蒐集、處理、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,將運用於聯絡及學習資料管理等之目的。如有未盡事宜,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或其他相關法規之規定辦理。
3.諮詢、催眠屬個人隱私,催眠師有保障當事人保密之義務,未經當事人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提及
4.為保障雙方權益,諮詢過程全程會影音紀錄,並確保您的隱私個資不會外流。
5.下列情況無法保密:
•危及自己及他人生命、自由財產及安全
•取得您同意
•涉及或違反法律責任等特殊情況
6.諮詢及催眠時,案主不得側錄(錄音及錄影)。
7.預約諮詢目前以一次一人為限,如有旁聽或陪伴親友特殊需求須經催眠師允許。
8.諮詢及催眠需當事人自由意願,除非當事人同意,否則請勿幫他人諮詢、預約。
9.催眠需要當事人開放及相信,透過專注力的引導始能進入催眠狀態,並不保證每一個人的反應相同。
10.催眠次數建議以4~6次為一個循環,次數多寡依當事人狀況不同有所差異。
11.如有懷孕、心臟病、高血壓、氣喘、癲癇等症狀,或剛開完心臟手術、腦部手術等請務必告
12.如目前有精神相關疾病,並正在服藥,亦請提前告知。
13.若您遲到,因為催眠時間寶貴,敬請準時。若有遲到的情況,恕無法延長催眠時間。
例如:預約14:00-15:30的90分鐘催眠,若遲到超過30分鐘,催眠結束的時間一樣是15:30。
收費仍然是收取90分鐘的費用,敬請見諒。